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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青花椒”莫败了生意伤了情怀

合理使用“青花椒”莫败了生意伤了情怀

左杉

1月13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青花椒”案迎来终审判决。至此,经历了三个月舆论热议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不少关注此案的媒体、网友纷纷发文表示:“真解气,四川人终于可以放心使用青花椒了”……

回顾这起案件,矛盾的焦点集中在——青花椒。简单的“青花椒”三个字,在这起案件中经历了三重“身份”:对万翠堂公司的运营者来说,它是一个狭义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商标;对餐饮店来说,它是一个饱含“椒麻”之词意的引众招牌;对川渝的百姓来说,它是一种带有区域情怀的地标农产品。

全民热议的背后,不禁让我们深思:在现代社会法律意识苏醒的背景下,究竟该如何厘清商标、词语招牌、农产品之间的界限与关系?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依法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上海企业的做法并非毫无道理。但商标保护与正当使用之间,当以“容易导致消费者发生混淆误认”为区分。

作为“青花椒”词语使用者——温江五阿婆通过店招“青花椒鱼火锅”,向公众传达了其鱼火锅中含有青花椒调味料的客观描述,属于对“青花椒”这个词的正当使用,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

从历史人文的维度来看,青花椒是巴蜀地标产品。它之所以成为家喻户晓的美味佳肴,离不开不计其数的青花椒经营户的传承,离不开青花椒行业内同仁的辛苦打拼,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支持。如果相关企业不小心“混淆概念”,拿“青花椒”来“碰瓷”商家,将其作为资源争夺的市场手段,那必然引来民众的反对。

所以,请合理使用“青花椒”,莫败了生意也伤了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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