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8万人违章高速路口”将优化,被罚司机讲述通行细节
“广东佛山广台高速一岔路口18万车主违章”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广东省相关部门已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4月12日晚通报称,对于网民集中反映认为该路段设计不合理、标志标线设置不完善,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开展核查,研究落实优化改进措施。
有在该路口交通违法的司机4月12日告诉,该路段的提示牌并不显眼,司机在驾驶过程中看不清标牌的提示内容,且路面上的直行箭头给驾驶人带来误导。“在你发现将压到实线时,已经来不及了”。也有驾驶员曾申请消除处罚结果,但无果。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大量的压线违法行为部分或因为驾驶人对路况不熟悉,交警部门可以尝试创设执法模式,而非一味地“以罚代管”。
有网友拍摄视频称,3分钟内共有27辆车压线违章。
被罚司机:发现将压到实线时,已经来不及了
网友袁先生曾发文称,他在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曾因交通违法被罚。
4月12日,袁先生告诉,他于2月27日中午开车途经该岔路口,因前方有车挡住视线,他未能看到前方实线,便跟着前方车辆行驶。“当我左转的时候,发现地面上有实线,已经来不及了,我只能继续走。”
袁先生称,这次他被罚200元,扣3分。他认同处罚,但对该岔口的路线设计表示质疑,“希望相关部门能去重新评估这个岔口是否合理”。
对此,佛山交警在通报中表示,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启用前已按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经核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网民反映某商业APP显示“共有624149人在该处违章”与实际情况不符。交通违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事人交纳后直接上缴国库。
另一名因相同原因被罚的驾驶人黄先生告诉,他3月12日驾车从广州回佛山均安,当天10时许经过该岔路口。当时他行驶在左侧第二车道,他认为,按以往经验,只要在直行车道上的车辆均可沿主干道直行。但行驶到岔路口前他却发现,只有靠左侧车道才能驶入佛山均安方向。随后,他在即将压到实线时向左并线进入左侧方向的车道。
黄先生表示,他申请消除违章失败。受访者提供
黄先生表示,当时他的车速约为90公里/小时,并不知道车辆已经压线。3月16日,他收到的违章信息显示,他因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扣3分,罚款200元,违章地点为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随后他申请消除该违章处罚,被告知“因系统采集的违法证据图片可充分证明违法事实原因,消除申请失败”。
黄先生认为,该路段的提示牌并不显眼,司机在驾驶过程中看不清标牌的提示内容,且路面上的直行箭头给驾驶人带来误导,“给你错觉就是,你走哪条车道都可以直行。但是当你快到分岔路口的时候你才发现实线,由于车速高达100公里/小时,想进入正确的车道已经来不及了”。
相关情况引起关注后,有网友称,前往涉事路段用无人机拍摄记录下“3分钟27辆车违章”的画面。视频显示,在广台高速前述岔道口为“Y”字型,衔接岔路口的白色实线长度较短,不少车辆行驶向左边车道时,容易出现视觉上的误差,压到右边的白色实线,在3分钟内共有27辆车压线交通违法。
视频拍摄者4月12日告诉,他在关注到相关报道后,在4月9日前往当事路口拍摄,“没想到就看到那么多人违章了”。
佛山交警12日晚的通报称,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业主单位即日起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在该处现有的实线右侧增划虚线,使右侧车辆可以变道往江门方向行驶;在该岔口远端处施划地面文字标识,在3公里处增设龙门架设置分道提示标志和地面文字标识;在临近岔口的2公里、1公里、500米处的地面增加施划文字标识以及分道提示标志,清晰指引车辆往相应方向行驶;在临近路口前1公里处解除货车靠右行驶管制措施,便于货车提前变道。
佛山交警同时表示,迅速对全市“电子警察”及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信号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优化整改。
律师:或可创设有温度的执法模式,而非以罚代管
据此前媒体报道,佛山公安交警部门称,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处,系前往江门市方向和佛山市高明区方向的分岔口。未进入分岔口前为4条行车道,进入分岔口后,往江门市方向和往佛山市高明区各为3条车道。该路段道路标志标线、提示牌设置齐全规范。
注意到,该处路段即将分岔前为四车道,最左侧车道设置了“直行+左拐”路面标线,之后最左侧车道逐渐拓宽为三车道,地面标线均为“直行”标线,而右侧前往佛山市方向的三车道路面也为“直行”标线。
一名从业多年的货车司机说,这里的岔路口设计对于经常经过该路段的司机来说问题不大,他们对道路有一定了解,行驶中也会提前规划路线、变道。但是新手司机初次走这条路,往往不能及时变道,等发现需要变道时,已经来不及了。
“(导流线前的实线部分)确实不能变道,如果把实线换成虚线,可以随意变道,则会导致后方来车来不及避让”。这名货车司机称,这样发生车祸的几率会很高。
《南方日报》报道称,交警部门对上述路段的通行线路已经在前方2公里、1公里、500米的位置对过往驾驶人进行相应提示。
对此,前公安交警、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律川告诉,从交通规则的角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标志和标线的提示,提前规划好通行线路。
贺律川表示,另一方面来讲,驾驶人如发现此处已经变成了实线,也可以选择直行通行,在就近的收费站或者互通处掉头,再选择正确的线路;因为此处本身就跨越6条车道,加上通行流量较大,盲目而强行变道,确实容易引发追尾的交通事故。
贺律川说,大量的压线违法行为部分系因驾驶人对路况不熟悉,因此,交警部门除进一步改善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方式以外,也可尝试创设一种执法模式,对于外地车辆、首次违法车辆,仅进行录入,并作出警告处罚,告知其已经涉及相应交通违法。对于第二次仍在此处压线的车辆,再进行记分罚款处罚。这样,既能体现交警部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而并非一味“以罚代管”;同时,也能让交警部门的执法更有“温度”,从而为社会公众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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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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