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 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会议指出,要加强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优化设施布局,健全治理结构,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清算和结算体系、法律环境、会计标准、信用环境、反洗钱,以及由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投资者保护制度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它是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础性保障,也是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和强化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
央行历来非常重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每年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都会专门介绍当年的运行和完善状况。今年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
在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开放不断提速的当下,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更具现实紧迫性。一方面,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相应地增加了内外部风险传导的复杂性,必然要求提升金融基础设施的稳健程度和应对不确定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原有的多头管理模式存在弊端,既存在监管思路不同导致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合力的问题,也存在监管盲区,容易引发监管套利,不断积聚金融风险。
从各方面情况来看,央行将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通过对各类金融基础设施的准入、运作、监管要求等作出统一规范,厘清各协管部门的权责边界,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具体而言,下述四个方面或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一是统一监管标准。在央行统筹之下,一体化的监管标准将确立,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指引有望出台,金融基础设施方面的机构准入、治理结构、业务规则、风险共识等方面将受到统一监管,这既有利于防范监管盲区和监管套利,又能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
二是健全准入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同时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明确规范金融管理部门的业务审批权责,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服务则须依法进行安全审查。
三是优化设施布局。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国产化,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将所有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视野之内。
四是健全治理结构。监管部门须纳入问责机制,就其监管行为接受隶属机关、相关上级机关以及专门问责机关的行政问责。建立合理分工、适度竞争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格局,为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创造有利条件。
可以预计,随着《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落地,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将迎来纲举目张的新阶段。“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是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目标,这既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统一规划,完善政策环境,也需要各类市场主体共商、共建、共享。唯其如此,才能保证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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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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