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酸氨氯地平流浪汉凌晨被火车撞亡 公益律师助死者父母获赔16万元高考志愿填报技巧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邢先祥 贺玲)外地流浪汉凌晨被火车撞死,相关责任单位互相推诿,死者的年迈双亲在汉求告无门。如何让逝者安息,给生者慰藉?本报公益律师伸援手,提供法律援助为老人解忧,昨悉,法院判决责任方向死者父母赔偿16万余元。
2016年5月18日凌晨5时,一名流浪汉在汉阳夹河路铁路沿线被火车撞伤,手臂被轧断,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死者李某来自孝感云梦,由于身体较差无法务农,妻子也与其离异,他到武汉打工不成乞讨为生。李某家中尚有70余岁的父母,没有兄弟姐妹。
李某的父母赶到武汉看到儿子的尸体,伤心欲绝。他们找到火车的管理单位武汉铁路局汉阳车站,对方称事发地是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专有线路,与自己无关。他们又找到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却说该火车是汉阳车站的。
两位老人人生地不熟,痛失爱子却索赔无门,在好心人的指引下,他们向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工作人员听完李某父母的哭述后,对其遭遇深表同情,当即指派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原道律师事务所王志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王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关键是查清楚李某的死亡原因及赔偿主体。为此,他到武汉长航公安分局汉阳派出所查阅了李某的案卷材料,并请求该所出具了死亡说明。接着他勘验了事发现场,并向现场目击证人了解案情,确定了李某事发的铁路沿线没有护栏,也没有任何警告标志。
2016年6月,王志雄律师代表李某父母,向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起诉武汉铁路局和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李某死亡的赔偿责任。
此后,该案历经多次开庭和调解,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律师的代理观点,认定铁路运输属高度危险作业,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线路管理方,没有在事发地设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等,应承担20%责任;该火车的所属单位武汉铁路局,在火车行驶过程中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也应当承担20%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两被告向李某父母赔偿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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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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