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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人民重托 履行法定职责

福建省人大制度研究会 

1979年12月,福建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省五届人大常委会。4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发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生动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地方立法成效显著

4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地方发展需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修改了一大批体现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法规。据统计,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205件,各设区市制定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212件,为我省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紧跟改革步伐,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40年前,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神州大地。1979年12月24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省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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