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月查“小官贪腐”104人 处分532人2016年5月21日
从处分的人数来看,区最多,达40人,其次是海淀区,为39人。而丰台、通州、昌平、平谷、密云、延庆6区受处分的人数也都超过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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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王硕)近日,市纪委通报今年前4月办案“成绩单”。具体来看,今年前4个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纪内举报5407件(次),立案815件,增长59.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2人,增长52%,其中局级1人,县处级138人,乡科级122人。移送司法25人。
此外,据了解,自去年起市纪委将“小官贪腐”的查处情况纳入逐月通报内容。数据显示,去年1-4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和市委实施意见77人、“小官贪腐”112人。今年,仍保持对“小官贪腐”的查处力度,前四个月的查处人数为104人。
从立案数量上看,海淀区最高,为68件;石景山区最少,为9件。此外,、昌平、密云、均超过50件。和去年同期相比,12个区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数量都高于以往。其中东城区立案数量增长力度最大,增长率达到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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