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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拟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

  报告期内,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房地产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保交楼、稳民生”成为房地产政策调控围绕的工作重点,中央积极表态叠加提供资金支持,地方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多措并举促进项目交付。报告期内,房地产融资政策紧缩逐步放松,2022年年末,信贷、股权、债权的融资端“三箭齐发”以及“金融16条”等政策出台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稳步推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公司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主营业务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核心城市群,其中珠海为公司战略大本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杭州、成都、西安、重庆、苏州、郑州、沈阳、大连等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为公司战略发展城市。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4名,实到14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七、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八、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九、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2023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计划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不含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及授信额度)。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1,300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相关融资事项。上述融资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十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董事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并具体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包括股权及债权方式,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及开展后续项目开发经营等相关用途)及其他相关产业直接投资事项。同时授权董事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前述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额。

  十九、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十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0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2年度公司新增计提的相关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人民币84,049.83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8,095.2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人民币75,954.54万元。

  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51.86万元。

  根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043.43万元,其中本期计提6,121.17万元,本期转回77.74万元。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本公司对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新增计提金额为75,830.87万元,其中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38,246.55万元,开发产品计提跌价准备37,584.32万元。

  2022年末,公司的库存商品在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本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新增计提123.67万元。

  公司2022年度新增计提的相关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84,049.83万元,将导致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84,049.83万元,净利润减少人民币63,037.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2,517.98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7,816,542.7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42,024,706.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07,394,187.82元,扣除相关利润分配1,176,134,113.3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73,284,780.78元。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117,161,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3,349,612.92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结合了公司持续性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2022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不含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下同)预算金额为876,960,600元,实际发生金额为857,915,573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2年预计金额。具体如下: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的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0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47.82亿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2年预计金额。

  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不超过250亿元,申请及授信额度人民币26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190.08亿元,余额49.23亿元。

  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保函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下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函余额10.56亿元,累计担保费0.21亿元;预计向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融资余额22.1亿元,累计利息1.3亿元;预计向华金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0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融资余额31.5亿元,累计利息1.99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对上述议案均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3年度可能与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06,921,000元。具体如下: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确保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结合公司2023年度房地产投资计划、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等形式与维业股份新产生合同总额约为100亿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类业务。对于通过招投标程序产生的业务其额度预计基于100%中标率假设,由于招标人在每项具体工程招标时需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并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因此维业股份虽然可以参与投标,但并不能保证一定中标。上述业务可能涉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相比较其他业务,其单笔合同金额较大;且由于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业务建设周期一般较长,因此上述合同的签订与当期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

  公司董事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前述100亿元的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依据招标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具体决定并处理与维业股份上述业务合同条款设置、签署及具体执行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拟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存款、、申请授信额度等。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存款、及授信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存款、及授信的具体事项,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1、向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以下合称“华发投控”)申请保函额度、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150亿元。

  2、与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存款、、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等。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不超过20亿元;申请及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40亿元。

  上述存、保函费率、融资利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相关额度可循环使用。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存、保函、融资的具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以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财务公司、维业股份、华发投控为华发集团的子公司,公司与上述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公司部分董事在上述金融机构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6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自有物业的租赁和管理。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

  7、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华发集团、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华发投控集团57.74%、42.26%的股权。

  6、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具体按B0199H244040001号许可证经营)。

  6、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7、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横琴人寿32.9%的股权,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珍珠红商贸有限公司、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横琴人寿16.775%的股权。

  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资产或商品、接受与提供劳务、收取和支付租金以及各类金融服务等,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及资金需求,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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