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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方山印公布设计图与装修方案

  2021年9月购买中海大方云起苑(中海方山印)商品房一套,141总价467万,其中包含精装修款49万(3500元/平方)。1,在近期的看工地活动中,发现房屋外观实际与中海公众号宣传不符,宣传外立面为玻璃,铝材,石材,实际铝材仅为一条框,大面积便用线,工地脏乱差,电线横七竖八缺少有效监督管理。

  经我局核查,中海方山印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现外墙装饰装修做法与图审合格设计文件相一致。现场电线敷设等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在隐蔽验收时已发现,目前建设单位正按相关程序整改,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做好工程质量把关工作。后期我局将继续督促建设单位做好该工程的质量管控工作。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您要求提供装修价格明细问题现答复如下:(1)精装修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对精装修不是审批定价管理,不具有对成品房装修进行审核成本、强制定价或代为定价的职责。评估结论报告由开发商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解释,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开发企业公示评估装修标准,如购房者对装修标准存在异议,评估报告可作为购房者寻求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2)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3号规定:“规范开发企业成品住宅的申报指导。对精装修价格实行价格评估制度,在新建精装修商品住房申报价格的同时,申报装修价格及装修标准,由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装修价格评估,在销售时与房价一并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对外公示。(3)经现场查看,此项目尚未到交付日期,我们已督促开发企业进一步规范销售现场公示,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并做好室内装修问题对接。诉求中要求提供的精装修明细(第三方评估报告书)已在售楼处客户洽谈区公示,另公司客服专线。如留言人与开发企业有协商不妥事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您反映虚假宣传问题现答复如下:诉求中提到房屋外观实际与中海公众号宣传不符。经我局调查,南京中海地产在宣传中确实使用“外立面采用防火防撞玻璃,与铝板、石材组合的现代风格设计”等内容,现场施工中正在使用的是石材、铝板、真石漆、涂料等,南京中海地产涉嫌使用宣传用语不准确,我局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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