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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 防范顺风车沦为“黑车”

锐观察

夏金彪

日前,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进行了一场提醒式约谈。约谈指出,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产品中的“附近订单”功能偏离顺风车本质,涉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业务,用户头像显示性别、开展长途城际服务等方面存在着安全风险隐患。

顺风车是城市交通领域体现分享经济的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 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这就是说,顺风车行为必须不以营利为目的,仅是搭乘人员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不过,有的平台管理不严,一些“黑车”以顺风车的名义从事非法运营,偏离了顺风车本质。

为了保障顺风车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国内30多个城市出台了顺风车管理办法,明确了顺风车的平台责任。比如,相关平台公司必须严守安全底线,要做好上线车辆技术性能和驾驶员背景的审核和动态监控,保护好用户个人隐私,从源头上保障安全;建立完善乘客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特别是涉及安全的突发事件,平台公司承担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等。此外,还对顺风车运行标准进行了规定。比如最高限价、每天合乘次数、平台收费标准、是否要求本地车牌等。

不过,各地顺风车管理办法标准不一、执行不力,让“黑车”假借顺风车非法营运有了可乘之机。目前,不少地方规定了顺风车定价不得高于运营车辆的50%。由于顺风车可以拼座,如果一个乘客付出租车一半的车费,三个乘客合计就付了出租车1.5倍的车费。加上平台抽成较少,让顺风车车主更有利可图。对此,各地政策普遍限制顺风车车主的接单数量。比如,北京、上海限制每车每天合乘不得超过2次,深圳、南昌的上限分别为3次、4次等。

不久前,交通运输部在回答网友关心的顺风车问题时再次强调,顺风车不是网约车,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也意味着顺风车不能从事网约车营运。顺风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不以营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对顺风车每车每天合乘的限制主要靠平台来执行。据了解,顺风车平台以两种方式向车主收费:每单固定费用及按一定比例抽成。如果严格执行,平台上订单活跃度将受到较大影响,势必会影响到平台的营利。因此,平台限制顺风车合乘次数的动力不足。

对此,首先,应加强线上监管,建立大数据实时传输信息平台,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查处平台打着顺风车名号行非法营运之实的行为。其次,加大对线下“黑车”的打击力度,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对不符合以自我出行为前提、非营利性特征的“黑车”严厉惩处。

此次监管部门的提醒式约谈告诫平台企业,顺风车应该是真顺路、非营利,平台企业不能以营利为噱头来招揽车主,更不能以抽成为导向来推高顺风车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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