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置业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超2万 为中集产城旗下公司
9月10日讯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上海智飞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智飞置业”)近日被罚款2.0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沪市监宝处〔2021〕132021000487号。
截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决定书显示,2021年2月24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智飞置业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年喜路19弄售楼处进行检查,现场查见“美兰天地”宣传册,在该宣传册上查见“日聚10万+白领精英,释放高端消费潜力,领傲未来价值高地”宣传内容。
此外,执法人员还在其“中集金地美兰城”微信公众号上查见其2月9日发布的“紧急通知,罗店在售商铺流出!低至2万/起,有三重好礼......”的广告,该广告中宣传“投资商铺,宜自营宜出租,收益稳定”、“坐享长线,铁收益”、“约20万方写字楼未开先火,早早被亚洲最大影视基地集团签约锁定”、“入手门槛低、投资风险小、收益有保障,一期开售43套,众多远见人士已争先抢购”。2021年3月20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智飞置业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现查明:智飞置业从2021年1月4日起,在其“美兰天地”宣传册上发布的广告含有“日聚10万+白领精英,释放高端消费潜力,领傲未来价值高地”宣传内容,其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上述广告费用为2600元。
另查明:智飞置业从2021年2月9日起,在其“中集金地美兰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紧急通知,罗店在售商铺流出!低至2万/起,有三重好礼......”广告中含有“投资商铺,宜自营宜出租,收益稳定”、“坐享长线,铁收益”、“入手门槛低、投资风险小、收益有保障”“约20万方写字楼未开先火,早早被亚洲最大影视基地集团签约锁定”等宣传内容,其中“早早被亚洲最大影视基地集团签约锁定”的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上述广告费用为2500元。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智飞置业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所指的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除责令智飞置业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外,处罚款2.04万元。
截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天眼查显示,智飞置业成立于2018年6月21日,注册资本2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永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家政服务等。
股权方面,智飞置业由深圳市中集智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大股东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集产城”),持股比例为75%。
中集产城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深圳蛇口,是中集集团八大业务板块之一。公司正以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一体化区域为基地,聚焦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6+X重点产业,面向政府和企业伙伴,提供涵盖产业园区整个生命周期的投资、建设、招商、运营、综合配套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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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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