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亚医美医疗过失惹纠纷
7月29日讯(记者 凌薇)近日,消费者刘女士向爆料称,北京苏亚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北京苏亚医美医院”)在给她做“下巴横体取出手术”的过程中,因手术不当,医生将盐水碘伏滴入眼中,造成其“失明4天、眼角膜损坏”,事后,北京苏亚医美医院不但拒绝沟通,该院一位章姓院长还将前去维权的刘女士母亲打成轻微伤,最终打人的章姓院长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而刘女士最终未获任何赔偿,“连在苏亚医美储值的6万元左右余额也退不出来,院方甚至不允许继续使用这笔钱款”。
对此事件,北京苏亚医美医院章姓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院方在手术中“确实有过错”,在取出下巴假体、擦洗消毒的过程中,盐水和碘伏的混合液渗入到刘女士眼睛里,在感觉不适后,刘女士拨打120去往同仁医院急诊,同时拒绝院方送其前往,“当时诊断结果是角膜损伤,而轻度角膜损伤在短时间内是可以自愈的,但刘女士一方坚称其眼睛在手术后出现4天失明。”
对于刘女士提到的6万元储值余额,章院长称“(上述余额)并不是她自己充的卡费,在这个纠纷之前,刘女士曾在我们医院进行植发,院方认为效果很好,但刘女士却始终不满意,院方为了解决此纠纷,才会送她价值6万元的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只能按原价兑换项目,当时刘女士也是签了字的。”
章院长同时表示,“对方(刘女士)的说法属于不实言论,医院这边已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此前已受理此案,已经开过一次庭了。”
天眼查显示,北京苏亚医美医院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陈高峰,江雯娟任执行董事,王志红为监事。
下巴手术碘伏入眼 患者称“手术医生无资质”
据患者刘女士称,2019年10月3号,其在北京苏亚医美医院进行“下巴横体取出手术”。手术期间,医生将碘伏滴进了她的眼睛,“出了手术室之后,眼睛就看不见了”。
刘女士当即去同仁医院进行检查,诊断证明显示“眼角膜烧伤、损坏”。为此,刘女士母亲去北京苏亚医美医院讨说法,却被该院章院长打成了轻微伤,“章院长态度蛮横,还把我的家庭地址发我,并恐吓威胁。我当时一两个月都没缓过来,特别害怕和恐惧。”
“母亲被打伤后,打人的院长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但北京苏亚医美至今仍未退还我卡中剩余钱款(6万元左右),也不允许我继续使用这笔钱款。”刘女士说,事情已经过去8个多月了,北京苏亚医美医院至今仍未对此事进行处理。
刘女士同时表示,2020年5月底,她曾再次去北京苏亚医美医院交涉,但该院员工直接报警,并拒绝和她沟通。在报警时,该院员工称刘女士是“寻衅滋事,要求院方赔偿200万元”,而刘女士称其从未说过这样的话。
在采访中,刘女士表示,前几年她在北京苏亚医美医院办了一张20万的卡,目前仍有6万元左右余额,由于当时办卡的时候,医院未提供任何凭证,也没有签订合同,现该院不同意其退款,也不允许继续使用卡中余额。此外,该院还拒绝提供刘女士当时的消费单、流水凭证等证明,刘女士表示,她已在银行打印了当时在北京苏亚医美医院刷卡储值20万元的银行流水凭证。
对于目前的健康状况,刘女士称,“现在眼角膜损伤是恢复了,但视力出现大幅下降,从以前的不近视变成了现在三四百度的近视。而院方强硬表态,说眼角膜损伤是可以自然修复好的,拒绝和我沟通,让我自己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刘女士还表示,当时她的手术医生不是北京苏亚医美医院的医生,而是从其他医院临时借用的医生,该医生当时不具备手术资质。手术前,刘女士并不知晓为她做手术的医生不是北京苏亚医美医院的医生。
后来,刘女士曾到医疗卫生监管部门举报上述情况,在此期间,“北京苏亚医美医院迅速补齐了当时手术医生在该院工作的相关资质”。
涉事院长回应:不实言论 院方已向法院起诉
对于刘女士投诉所称内容,北京苏亚医美医院章姓院长在采访中向记者表示,“刘女士2019年10月在我们医院做的下巴横体取出手术是免费的,而且这个假体并不是我们医院这边添加的,是她之前在其他医院做的,作为北京苏亚医美医院的老客户,院方免费帮她做取出假体手术。”
章院长表示,“不过,我们这边确实也有过错”,在取出假体的过程中,因为需要不断消毒,当时在擦洗、冲洗的过程中,有盐水和碘伏的混合液渗入到了刘女士的眼睛里。刘女士感觉不适后,当即拨打120去往同仁医院急诊(同时拒绝了北京苏亚医美医院院方的陪同),“当时诊断结果是角膜损伤,而轻度角膜损伤在短时间内是可以自愈的。但刘女士一方坚称其眼睛在手术后出现4天失明。”
随后,章院长给记者播放了多个刘女士在北京苏亚医美医院的电梯监控视频,其中一段标注时间为“2019年10月6日21时18分”的视频显示,刘女士进入电梯后,在电梯内的反光镜面前照镜子,时长约30秒;另一段标注时间为“2019年10月6日22时11分”的视频显示,刘女士及其他人进入电梯后相互微笑交谈;章院长据此表示,刘女士在术后并未出现“4天失明”。此外,一段标注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的视频显示,刘女士在多位同行者陪同下来到医院,章院长称,刘女士带这么多人“是来闹事”,要来打他。
章院长同时向记者表示,“2019年10月8日,我下班后和刘女士母亲交谈了一个多小时,交谈中,我一直合理合规地给对方讲解,但对方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要钱,开口要200万元赔偿费。我说可以走法律途径,该赔多少就赔多少,但对方不同意,坚持要钱。”
章院长称,在此期间,医院也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了解到这种情况下“可以赔偿刘女士由此事件所导致的工资损失”:“实际上,刘女士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是免费的,包括去看病的费用,院方这边都是积极配合的。”
对于刘女士提到的6万元储值卡余额,章院长称“并不是她自己充的卡费。在这个纠纷之前,刘女士曾在我们医院进行植发,院方认为效果很好,但刘女士却始终不满意,多次来医院闹,由此双方产生了纠纷。院方为了解决此纠纷,才会送她价值6万元的消费券,此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只能按原价兑换项目,当时刘女士也是签了字的。”
此外,另一位北京苏亚医美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我们医院,这位刘女士在其他医院做完手术后也多次因术后不满医闹。”
该工作人员表示,今年以来,刘女士多次来北京苏亚医美医院“闹事”,其中,今年5月25日刘女士来医院后,在电梯里误以为医护人员在对其录视频,当场撕抢该医护人员的手机。后该医护人员直接报警,刘女士便在医院大喊大叫,挡着门不让其他客人过来就诊。“因为刘女士不止一次来医院闹事,并在门口拦截其他客人,导致我们医院损失了很多客户,业绩也下滑了。”
苏亚医美曾因医疗纠纷被判赔偿患者数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12月6日发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苏亚医美医院曾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被患者起诉。
判决书显示,患者顿女士2010年因左上第7颗牙、右上第7颗牙缺失,前往北京苏亚医美医院治疗,接诊医生建议她种植牙,遂于2010年接受了左上第7颗牙植牙术,于2011年12月接受了右上第7颗牙植牙术。但右上第7颗牙植牙术后,牙冠经过多次佩戴总无法稳固。为佩戴该牙,北京苏亚医美还多次对顿女士的上颌进行切割,以适应佩戴要求。
此后,北京苏亚医美医院委托他人重新制作牙冠,才使得种植牙比较稳固。但2015年8月,顿女士右上第7颗牙冠再次脱落。顿女士与北京苏亚医美医院及治疗医生于某多次沟通后,北京苏亚医美医院承认“种植牙脱落的原因是种植体与现有的第6颗牙之间距离过大、受力不均”,但该院同时认为,医院具有医疗美容资质,为顿女士进行治疗的医生也具备资质,诊疗行为符合规范,“右侧第7颗牙齿脱落是其自身原因所致”。
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判决认定:根据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北京苏亚医美医院存在过错,且与顿女士种植牙脱落的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判决北京苏亚医美医院赔偿顿女士医疗费3.09万元、误工费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部分内容)
天眼查显示,北京苏亚医美医院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陈高峰是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精神科等。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北京苏亚医美此前曾多次因发布违规广告被行政处罚。
2017年10月,北京苏亚医美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罚款9000元。
2017年11月,其因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罚款1万元。
2017年12月,其因医疗广告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3万元。
此外,2019年以来,北京苏亚医美还曾因劳务合同纠纷、广告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被累计起诉5次。
来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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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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