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大会和世界遗产委员会
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将于今年在福州举办。大家在对此次盛会充满期待的同时,也想对世界遗产大会有更多的了解。9日,记者采访了本届世界遗产大会福州市筹备组相关负责人,请其介绍世界遗产大会的相关情况。
问:请介绍一下世界遗产大会的情况。
答:世界遗产大会全称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属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批《世界遗产名录》列入名单,并对已列入名录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目前共有187个国家或地区加入,是缔约国最多的公约之一。公约规定由世界遗产大会审批各缔约国递交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名单。
问:世界遗产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是怎样的?
答:世界遗产委员又称“公约执行秘书处”,为政府间组织,成立于1976年11月,由21名成员组成,每届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成员,另由7名成员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研究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工作。世界遗产委员会主要承担四项工作:一是在挑选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时,负责对世界遗产的定义进行解释;二是审查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三是经过与有关缔约国协商,该委员会作出决定把濒危遗产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四是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对为保护遗产而申请援助的国家给予技术和财力援助。1977年6月27日~7月1日,首届世界遗产大会在法国巴黎举行,伊朗担任主席国。
问: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构成情况是怎样的?
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成立于1979年2月19日,由教育部牵头领导外交部、科学技术部、文化和旅游部等29个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能是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出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的代表团提供有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情况和咨询,负责协调我国有关部门涉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事宜,并负责与该组织秘书处和会员国全国委员会的联络工作。
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苏州会议”)于2004年6月28日至7月7日在中国苏州召开,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承办世界遗产委员会最高级别的国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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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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